一、参保对象
(一)淮滨县户籍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非淮滨县户籍县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技校和中小学学校的学生,以及学龄前儿童(含新生儿)等。
(三)在我县长期居住的外地居民,符合条件可参加我县居民缴费。
二、缴费标准
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三、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享受待遇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1.“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
2.微信APP“河南税务”小程序。
3.支付宝APP“河南税务”小程序、“社保缴费”栏目。
4.“河南税务”APP、“豫事办”APP等。
(二)线下缴费
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村(社区)网点办理缴费,也可到淮滨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大厅办理缴费。
(三)职工个人帐户代缴
打开支付宝/微信搜索“河南税务”,进入“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模块,点击“职工代缴居民医保费”,按提示步骤代缴。
六、特殊群体资助参保
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低保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可享受政府医疗救助资助参保。
其中,特困人员、孤儿参保享受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低保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每人可享受80元的资助,个人只需缴纳扣除资助参保金额后的剩余部分(320元)。
七、温馨提示
(一)缴费时,须认真核对参保人信息无误后再缴费。若发现与参保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符,请修改参保登记信息确认后再办理缴费,以免因信息有误影响待遇享受。
(二)未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缴费前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进行参保登记。
(三)新生儿应在出生之日起90天内(含90天)参保缴费,其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
(四)基本医保不能重复参保,如果已在外地参保,不能同时在淮滨县参保。
请广大市民及时办理参保缴费,以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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