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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滨县乡村规划千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信用淮滨 发布时间:2020-02-05 文字大小: |
  淮政办〔2019〕64号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淮滨县乡村规划千村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淮滨县乡村规划千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淮滨县乡村规划千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村庄规划建设行为,扎实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动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农村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以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乡村振兴千村试点工作方案》(豫自然资办发〔2019〕28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通过村庄规划编制,理清村庄发展思路,统筹安排各类资源,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规范我县农村建设行为,确保农村建设有规可依,全面提升农村规划建设质量。

  二、工作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分类指导编制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要抓住主要问题,聚焦重点,内容深度详略得当,不贪大求全。对于重点发展或需要进行较多开发建设、修复整治的村庄,编制实用的综合性规划。对于不进行开发建设或只进行简单的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可只规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作为村庄规划。对于综合性的村庄规划,可以分步编制,分步报批,先编制近期急需的人居环境整治等内容,后期逐步补充完善。对于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可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统一编制详细规划。

  (二)坚持村民主体地位编制规划。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村民参与到资料收集、方案比选、公告、公示等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村民权益,提升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坚持广泛听取意见编制规划。综合应用各有关单位、行业已有工作基础,鼓励引导大专院校和规划设计机构下乡提供志愿服务、规划师下乡蹲点,建立驻村、驻镇规划师制度。激励引导熟悉当地情况的乡贤、能人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支持投资乡村建设的企业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工作,探索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

  (四)坚持简明实用编制规划。村庄规划要把握重点、破解难点、突出亮点,成果内容要简洁明晰、深浅适度、通俗易懂和便于查阅,规划管控要求和建设项目要清晰明白、一目了然,让村民看得懂、记得住,让规划能落地、好监督。

  (五)严格规划审议审批。规划成果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规划成果应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公开。规划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规划成果逐级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

  (六)严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做到有序推进、务实规划。村庄规划一经县政府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规划的,应按法定程序制定规划修改方案,报原审批单位批准,确保规划的合法性和严肃性。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乡村各类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必须按照村庄规划确定的规模、强度、用途和管制规则,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城郊融合类、特点保护类村庄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类型村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核发。

  三、工作任务

  (一)2019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原则,我县遴选了台头乡汤坡村、赵集镇李岗村、固城乡河湾村、谷堆乡周庄村、期思镇祁营村、栏杆街道办事处半城村、王店乡宋营村、马集镇项园村、张里乡吴寨村、防胡镇黄新庄村等10个基础条件好、村两委班子能力强、群众诉求高的村庄作为省村庄规划编制试点村,先期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形成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村庄规划典型,为全面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积累经验。

  (二)到2020年,有开发建设和保护修复需求的村庄要做到应编尽编,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

  (三)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编制完成村庄布局工作。

  (四)同步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将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施统一管理。

  四、工作步骤

  (一)规划启动阶段。各乡镇按照要求循序渐进安排各村规划编制工作,编制一批,审批一批。规划编制启动工作主要包括成立组织机构,确定编制单位,加强乡镇和村庄层面的宣传引导。

  (二)调研和资料收集阶段。各乡镇相关责任人员要与规划编制单位一起,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单位组织的驻村调研、入户访谈、集体座谈等,及时发现村庄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各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收集提供基础资料图件等。

  (三)规划方案编制阶段。规划方案编制过程要加大对阶段性成果的意见征求力度,高度融合村民意愿,严格按照《河南省村庄规划导则》要求,提高规划质量。

  (四)评审报批阶段。分别形成报批版和公示版成果,报批版用于政府审批,公示版简洁易懂,方便好用,供村民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对村庄规划工作的领导,成立淮滨县乡村规划千村试点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建立县政府领导,乡镇政府主导,县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基础数据提供等工作,推动测绘一村一图、一乡一图,构建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数字化管理体系。

  (二)明确职责分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引导村民全程参与,要做好规划编制单位在实地调研过程中的线路引导,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与规划编制单位进行座谈,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全力配合规划编制单位开展好村庄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确保村庄规划编制顺利推进。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开展行业队伍、村两委带头人培训和规划师下乡活动,提供国土调查、地质调查、基础地理信息等基础资料,并将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配套支撑。地方政府要将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保障规划工作经费及人员力量,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奖补资金,定期组织检查和培训。鼓励在乡镇范围内调节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及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权益,建立健全节约优先、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六、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月上报、季调度、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县自然资源局每月负责汇总全县村庄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并上报县政府。县乡村规划千村试点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调度。县委县政府督查局每半年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年终对村庄规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督导,并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附件:淮滨县乡村规划千村试点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淮滨县乡村规划千村试点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梁 超(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郑 刚(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文斌(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 刚(县委办副主任)

  张 强(县政府办副主任)

  任方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 海(县财政局局长)

  杨树峰(县住建局)

  任学斌(县发改委党组书记)

  邢 伟(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丁 伟(县交运局局长)

  简洪明(县水利局局长)

  葛祖林(县卫健委主任)

  彭大国(县林业局局长)

  吕其顺(县文广旅局局长)

  徐立日(县民政局局长)

  杨树海(县人社局局长)

  丁 锋(县工信局局长)

  刘玉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徐永生(县教体局局长)

  杨金勇(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陈 辉(张里乡党委书记)

  许如冰(栏杆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勇(张庄乡乡长)

  方冰枫(赵集镇镇长)

  黄国红(期思镇镇长)

  王颖滨(新里镇镇长)

  郑烽光(马集镇镇长)

  张其勇(防胡镇)

  孟 涛(芦集乡乡长)

  杨昌兴(邓湾乡乡长)

  符加军(谷堆乡乡长)

  吴 帆(王店乡乡长)

  任行广(固城乡乡长)

  孙继浩(王家岗乡乡长)

  王 亚(三空桥乡乡长)

  李亚东(台头乡代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任方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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