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全国性社团标准《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将于7月发布执行。该标准对行业术语和定义、“带货”产品的商品质量、直播场景软硬件要求、网络主播的行为规范、行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内容发布平台合规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均作出规范要求。
作为流量与零售的新鲜入口,直播带货在疫情催化下尽显活力。头部主播带货业绩屡创新高,明星、企业家跨界试水,添薪加火;政府官员也披挂上阵,为农副产品卖力吆喝。然而,直播带货火力全开的同时,由于部分主播和平台要流量不要质量,行业信用等问题也层出不穷。不少消费者都有货不对板、售后遇阻的经历,前不久,罗永浩卖出的鲜花大面积干枯发黑就是一个例证。此外,商家也面临直播公司的欺诈风险。据本报昨天报道,经营服装的陈女士被一家雇粉丝充流量的公司欺骗,直播卖货后,不仅一单未开,还倒贴数万元。
直播带货乱象丛生不容忽视,如果放任不管,伤害的不仅是权益受损者,还有这一热门消费方式的发展走势。出台《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可谓正当其时,既侧重对商品质量的保障,也兼顾主播、企业、平台的行为规范,同时在监管领域作出了进一步要求,无疑有助于行业各方对标找差,改不足、明方向,同时清除滥竽充数的劣迹主播,惩治不守信用方,让化解纠纷的过程有章可循,起到震慑警戒、净化环境的作用。给冲劲儿十足的直播带货增加后劲儿,促其尽快步入正轨、良性发展,将消费者、商家对直播带货的一时热忱转变为长久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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