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0年上海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民政局
2020年2月6日
2020年上海民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上海民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期间重要讲话要求,根据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所设定的目标和指标。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整体部署中对民政的要求,全力推动工作落实。总体思路: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民政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职责。坚持法治建设,制度优先。注重制度的积累和完善,努力形成“上海经验”和“上海方案”;坚持聚焦重点,带动全面。以关键环节、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面上工作的全面发展;坚持优化供给,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托底保障困难群体,兼顾更多群众需求,通过场景式的服务,让群众更加有获得感和感受度;坚持多元参与,共建共享。通过“绣花式”的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大城治理“上海模式”。为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为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力量。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周密部署,稳防稳控,有序开展各项防控工作。一是开展社区疫情群防群控。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牵头开展有关疫情社区排摸、居民防病宣教、社区环境预防性消毒、隔离观察人员日常管理和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二是加强民政系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下发并严格落实有关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管理、流浪乞讨救助、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及彩票站点等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有关场所、设施及人员的疫情防控举措,确保各类服务对象健康安全。三是鼓励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加强规范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促使全社会爱心力量汇聚成合力。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引导和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积极投身防疫工作,开展政策宣传、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及社区关系辅导等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
以贯彻《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为统领,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夯实民政托底保障网。一是细化完善救助政策。梳理完善粮油帮困、重残无业、救助渐退等政策措施。有序做好低保等救助标准的调整工作,加强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关注经济新常态下特殊群体的生活状况,探索相对贫困救助机制。二是加强社会救助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断优化评价方式和评价流程,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三是试点开展困难群众救助需求综合评估。探索建立评估指标,综合考虑家庭人口状况、经济状况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救助需求,确定救助模式。开展分类核对研究,提升经济状况核对效能。四是着力提升精准救助。全面推开民政资金内控系统,实现低保等资金的信息化发放全覆盖,切实加强全市救助资金的安全管理。五是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推广“社区救助顾问”等制度,解决群众对政策不熟悉,对社会救助资源不了解,难以找到合适的救助途径的问题。健全救助发现机制,重点关注困难群众中“不声不响”的人,让“沉默的少数”应保尽保。推广“桥计划”,整合政府、社会、社区等多方面资源,加强非物质救助,解决社会救助服务和资源分散的问题。六是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继续开展“帮你找到家”行动,进一步发挥长三角救助管理联动机制,加大跨省甄别和寻亲力度。全面推进救助机构标准化建设。七是深入推进慈善事业。完成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推荐申报,做好“上海慈善奖”表彰相关工作。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系列活动。加强慈善超市建设和经常性社会捐赠点工作。推动慈善信托备案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
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以贯彻落实《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为统领,细化指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有序推进养老服务“三增”。一是“增量”方面。推进居家机构社区协调发展,不断增加养老服务供给。确保完成市政府养老实事项目(新增50家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00个助餐场所、7000张养老床位,改造建设2000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推进落实《上海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工作指引》,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利的“家门口”养老服务。进一步推广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新增示范“睦邻点”800家以上。加快护理型床位、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继续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持续做好“老吾老”“老伙伴”“银龄宝典”“银龄行动”等为老服务品牌项目。二是“增能”方面。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服务能级。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及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推进养老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出一批养老服务标准,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继续完善医养结合,加大探索体养结合。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全流程管理。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建立养老护理员统一数据库和行业薪酬指导机制,不断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加强消防等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环节监管,探索老年助餐服务的“可追溯”模式。建立养老机构轮候排队系统,加强全市养老床位统筹。三是“增效”方面。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深入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支持各类企业进入养老服务市场,提供更加丰富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养老金融服务等产品。推进老年用品和康复辅具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办好第十五届上海养老辅具康复医疗博览会、第八届中国老年福祉产品创意创新创业大赛。采取市场化运作和政府资助等方式,试点探索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引导扩大养老服务消费。深入推动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动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评价标准互通互认,养老服务政策待遇异地结算等工作,为异地养老提供便利。
有序推进残疾人服务。一是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举办第三届进博会康复辅具产业创新论坛。推进康复辅具产业园区和应用推广基地建设,建成本市“33”产业园区及应用场景展示馆,与长三角产业园区联动发展。落实《上海市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第二年目标任务,2020年新增社区实体租赁网点80家,再覆盖40%街镇乡(累计总覆盖70%),推动建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消费群体满意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体系。研究出台福利机构康复辅具配置目录。实施300名康复辅具适配专技人员培训计划。二是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建立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研究制定重度残疾人机构养护相关政策标准。三是服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以“稳就业”为目标,优化本市残疾人集中就业助残督导工作机制,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继续实施本市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费补贴。进一步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信息平台”。
大力推进儿童福利。一是加大孤弃儿童保障力度。加强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管理。确保上海市第五福利院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完善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在基本生活和国家监护两个方面强化“兜底保障”,完善相关制度举措。加强儿童福利的设施载体建设,推动各区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促进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家庭依法尽责,共同呵护特殊儿童群体健康成长。
四、进一步创新社区治理
以贯彻落实《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为统领,进一步深化社区治理体系,让社区更加秩序、更加安全、更加和谐。一是推进社区自治共治。发挥社区代表会议、社区委员会与其它社区共治平台的协同协作作用,推进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化开展。深化“三会一代理”“四议两公开”等居村自治机制,推广“住户守则”等新型居(村)规民约。推广“社区微治理”工作模式和方法,进一步推进“有困难、找居村”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专业能力、绩效考核和合同管理,明确退出机制。组织好居村委会主任骨干培训、社区工作者骨干培训、街道自治办(镇乡服务办)负责人能力培训。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升基层工作力量社会化水平。三是推进“社区云”建设。加快推进“社区云”市级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全面完成平台一期建设,加强居社互动平台的运营管理。四是深入开展分类治理。推动各区制定分类治理实施方案,形成“一特征三清单”(即不同类型居民区的特征、需求或问题清单、资源清单和服务清单)。继续举办新时代上海社区工作法研讨会。推广“生活驿站、睦邻家园、邻里汇、同心家园、客堂间”等经验成效。五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村创建活动。继续实施“阳光村务工程”,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的内容、权限和方式。六是开展社会治理创新研究。继续举办“上海社会建设专家讲坛”,打造社会建设理论研究平台。组织开展社区治理创新项目推选,推广本市社区治理的实践成果和新鲜经验。研究推进本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七是加强行政区划管理。研究制定基本管理单元评估标准,完善基本管理单元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基本管理单元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研究省级行政区域界线信息化建设方案,做好区划调整审核和政区地名管理工作,深化政区地名文化保护和开发。
五、进一步发展社会组织
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发展中党的活动、党的工作及党的影响力有效覆盖,推动本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发挥上海社会组织在超大型城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一是加强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登记“一网通办”,优化登记流程、细化工作指南,不断释放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电子印章在登记、年检等环节的应用,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电子档案实时生成和应用。二是加大培育扶持。鼓励和吸引国际性社会组织落户上海,加大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大力推动与上海五大中心建设和卓越的全球城市建设相匹配的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和推动本市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提升行业影响力。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参与垃圾分类。推动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贴近百姓提供服务。办好第十届上海“公益伙伴日”及“伙伴月”系列活动。探索加强社会组织人才服务工作。继续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深化全市统一的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建设。三是完善综合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等级评估,以评促建。加强社会组织的日常检查和执法监察。深化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完善上海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系统,做好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管理、发布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强局属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六、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
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进一步推进上海社会服务的精细化和智能化。一是深化社区政务服务。持续加强标准化建设,深化社区事务受理“全市通办”、“一网通办”,推进社区事务受理线上线下深度整合,拓展移动端办理功能。扩大电子亮证、证件免交范围。全面推进社区政务服务“长三角一网通办”。二是开展婚姻登记管理。举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70周年系列活动。研究发布婚姻人口数据。研究“互联网婚姻服务”工作措施,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婚介行业规范化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推进孝亲文化展示馆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婚姻家庭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加强殡葬领域改革。确保清明(冬至)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持续推动多种节地生态葬式,推进惠民殡葬。加快火化设施升级改造,推行“绿色殡葬”。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殡葬服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无烟墓区”建设,倡导无烟祭扫、鲜花祭扫新风尚,促进移风易俗。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充分发挥殡葬行业协会作用,推进行业自律。四是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以《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的贯彻实施为统领,全面推进本市志愿服务工作。开展志愿服务调查统计,继续发布“公益数据”,全面推进上海“公益之城”建设。完善公益上海平台建设,实现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的“三捐合一”记录,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探索长三角区域志愿服务一体化工作。完善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继续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和专业社会工作高级人才培训。继续开展沪滇“牵手计划”,鼓励社工机构参与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
七、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聚焦法治化、信息化和标准化,不断提升民政工作能级。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着力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活动。着力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党建工作的基层基础。强化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坚持法治保障。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注重立法研究和项目储备,组织实施《上海市慈善条例》(暂名)立法调研,深入开展基于居家、社区、机构的养老服务立法研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加强民政综合执法,完善四级预警网络,构建集信息交互、联动执法和风险防控为一体的平台体系。三是坚持信息支撑。全力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民政各业务信息系统进行整合,按照“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完成全民政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升级。推进民政领域业务流程再造,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深入研究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与民政工作的融合和应用场景。重点推进民政“数据海”二期建设,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应用。四是坚持标准先行。坚持国际视野、对标最高水平,打造上海民政标准品牌,形成推动上海民政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化体系。累计完成80个民政标准化示范点建设,重点推进救助管理、养老服务、志愿服务、经济状况核对、殡葬服务等领域标准研究和制定。五是坚持能力提升。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压实主体责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筑牢民政事业发展的安全防护网。大力弘扬民政行业“孺子牛”、劳动模范和“上海工匠”精神,组织开展全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建立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的长效机制,构筑民政人才高地。加强民政科研和民政文化建设,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强化民政专业权威。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加强全市民政资金监管和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科学编制上海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推进民政系统窗口文明建设,争取文明行业的“九连冠”。